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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不住!讓小六女童口交 賠錢還遭法官重判

【記者爆料網林承瀚/彰化報導】彰化一名有性侵前科的男子,在社群平台上,看上一名小六生,利用對方心智不成熟、對性事仍屬懞懂階段,邀約出來合意性交三次,女童母親發現後氣得報警,法院認定男子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成立,判處3年2月徒刑。

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被告男子與小六女童結識後,兩人成為男女朋友,男子在去年12月23日、27日,以及隔年1月6日,連續約女童外出,他開車到女童家附近的公園,讓女童進到車內後,成功慫恿女童幫他口交得逞,一共發生3次。

女童的母親查看手機,發現女兒有交男朋友,而且對話內容有異,跟女兒確認後,發現女兒遭到成年男子誘拐及性侵得逞,當下氣得報警提告,面對檢警偵訊,男子坦承不諱,檢方訊後依法提起公訴。

男子為了避免被重判,在法院審理時,與女童的父母達成和解,並願意賠償約定金額,也依調解內容,於今年8月22日給付第一期款項5萬元。雖然調解成立,但女童母親仍無法原諒男子,要求法院給予重判。

法官審理時認為,被告男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,明知女童是未滿14歲之少女,身心仍在發育中,對於男女之間的性事,仍屬於懞懂階段,雖然不是違反女童意願,但對其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恐造成不良影響,所為實屬不該,因此處以上述徒刑,可上訴。

彰化法院認定男子對14歲女童性交罪成立,判處3年2月徒刑。出自google街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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